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ppp投资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ppp投资项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PPP项目有不同的类型,根据不同类型,它的回报模式是不同的,具体如下三种方式:
1.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要依法放开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2.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3.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收益指标有两种:一是投资利润,二是投资利税 ,通常可以用如下方式计算: 1.项目收益利润率=年平均利润总额/投资总额×100% 2.项目投资利税=年平均利税总额/投资总额×100% 3.项目年平均利润总额=年均产品收入-年均总成本-年均销售税金 4.项目年平均利税总额=年均利润总额+年均销售税金+增值税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PPP项目初始投资总额或者资产评估值的10%,无固定资产投资或者投资额不大的服务型PPP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平均6个月服务收入额。
保函内容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载明基础信息:包括保函编号、申请人、受益人及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基础交易合同名称;保函开出生效期、保函失效期或失效事由;适用法律等;
2. 载明“独立”保函:以下其一的形式表述即可,(1)见索即付;(2)适用URDG758等独立保函交易示范规则;(3)保函内容中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其仅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
3. 载明最高金额。
4. 载明索赔条款:包括受益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索赔理由、据以付款的单据
正常的合法合规的做法,应该是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也就是建设单位(甲方、业主方)委托项目监理单位,当然也可以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政府方或者政府出资代表,以及项目实施机构(PPP项目合同签订前的业主)不能作为建设单位签署监理合同,但可以作为建设监督单位。
如果监理合同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前已签订的,那么需要在项目公司成立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继承原监理合同中相应权利和义务;或者由项目公司与监理单位重新签订监理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ppp投资项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ppp投资项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