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权益法下,当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一方面照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因为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为成本法与权益法。
当在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不进行调整,只有在分配现金股利时才计入投资收益;当在被投资方无控制,只是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实现利润调整,账面价值的背景是权益法下,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同,就不需要对净利润的金额进行调整。
只有对于投资时点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样的,是需要在年末的时候对净利润的金额进行调整的。
长期股权投资实现净利润时候调整账面价值是基于权益法下的处理,因为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那么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投资方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就多了,对应就要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而其他的金融工具不是以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进行核算,就是纯碎为了赚取利息和差价,因此收到股利,借应收利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近似的“权益结合法”,其理论基础是合并前后均为“同一人控制”,其合并交易不能被认为是“市场购销”行为,而是同一人控制下的“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因此不能采用“购买法”。
至于合并对价与被并方账面价值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而不能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其他资本公积”的性质,该公积实质上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在一定条件成就时需转入当期损益,不是投资者投入的出资额。
因此,这就决定了只能调整或者冲减“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明细科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