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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表现形式

Time:2024-08-07 01:40:02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有资质提供证券咨询服务,一定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这个问题要客观分析。首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证券咨询是特许行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首先是公司要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资质,同时公司必须具备相应数量的具备证券咨询资格的证券分析师或者投资顾问,所以没有以上条件而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肯定是违规的。再就是如果没有证券咨询资质而从事证券咨询业务,并取得收入并达到一定规模,那么公司就构成非法经营罪,会被法律追究责任。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表现形式

提供期货和证券金融咨询服务是否会构成犯罪?

不会,这些机构都是持有投资咨询牌照的会员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全部通过《证券投资咨询》考试并从业2年以上,最最重要的一点,严禁提示个股及买卖点,只能对公开信息进行相应解读。最后还要加上一局“仅供参考,不构成买卖建议,盈亏自负。”

这个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对于非法提供期货、证券类业务的咨询活动,被讨论或被担心最多的罪名就是非法经营罪。

何种情况下是无罪的?

而实际上,所谓的提供该类咨询业务,如果是在几个朋友、熟人之间,通过面对面甚至微信、QQ等互联网方式进行相关期货、证券投资咨询,提供咨询建议,这仅仅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被法律所禁止,如果还约定了相关好处费、咨询费,也只是民事主体间的合同关系,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

何种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是没有获得相关合法资质,面向公众或者特定的客户,提供咨询类的经营性服务,那就可能涉嫌犯罪。

所谓证券投资咨询,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相关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我国《刑法》225条第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在我国学界,称其为非法经营业务行为,以此区别于该条第1项的非法经营特殊物品(食盐、烟草)行为。这些业务,在我国属于行政性垄断业务,即只有取得相关业务,而且既包括非法设立业务场所,也包括擅自开展或超越经营权限开展相关业务。而根据《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典型的证券业务,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能开展经营。

而此处的“经营”,第一,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第二,必须是面向公众或者特定的投资者客户的商业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是面向亲友间的互助行为,并非商业行为,并不会构成经营,则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荐股什么罪?

非法荐股的罪视情况而定。如果情节严重的,是犯罪,构成非法荐股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视情况而定。非法荐股违反了《证券法》,即无从业资格的个人,不允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如果是具有从业资格的荐股者,则可能属于违规操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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