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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被投资者起诉,阿里被投资者起诉了怎么办

Time:2024-04-13 07:24:02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阿里被投资者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阿里被投资者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阿里起诉80后财经女记者?

怎么看待我就不说了,因为这些事情外人很难了解清楚。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如果我这里说一些道听途说来的阿里针对部分创业公司的事情,怕是得被阿里水军的唾沫给淹死,胆小就不扯了。

阿里被投资者起诉,阿里被投资者起诉了怎么办

前面看到这个问题,去查了一下这个诉讼案的目前的状态,3月27日也就是昨天刚刚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开庭,目前没有进一步的公开消息。而在这次开庭前,被告公司在没有收到杭州法院传票的情况下,被进行了一次缺席开庭。被告向法院提出异议后,重新于3月27日开庭一审。

按照目前被告方的说法,庭审时阿里只提供了三份证据来应对,一份被告的这篇原创稿件的打印版,另外两份分别是阿里2015、2016两个财年的企业责任报告。阿里目前没有对此诉讼案给出相关的新闻稿,至少我现在没找到。

阿里这件诉讼让我想到了腾讯相关案件多数在深圳南方法院,以及去年百度、滴滴等起诉自媒体索赔相关事件。另外,个人对侵权诉讼官司拿企业责任报告为证据很新奇,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人士来解读下。

欢迎各位在评论区踊跃讨论此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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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过这个所谓财经记者写的文章,但既然是你发的文章,你就该为文章内容负责!阿里觉得你的报道不属实,损害了其形象完全有权利诉讼!诉讼结果不是谁有实力谁说了算,是法官说了算的……

阿里巴巴起诉的应该是《金融街侦探》这家自媒体,而不是单独的女记者。目前已在杭州做了一审。 本次起诉源于去年8月份,金融街的一篇标题为《阿里式投资:锤子侥幸生还,无界难逃一死,还有多少创业公司入了这个坑?》的文章而起,至于文中所讲是否为真,你我凡民不得而知。

阿里巴巴的总市值接近5000亿美元,是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金融街侦探是一家创业中的自媒体,创始人李晓晔,创立过野马财经,做过无界副主编,是一名资深财经记者。曾获财经学界最高奖项:普惠新闻奖2015年度深度报道奖。阿里巴巴总部在地,阿里巴巴是当地最大的纳税大户之一,年纳税几百亿。 这是一家巨无霸企业集团与一个小微企业之间的较量,这本质上是一场关于正义以及事实真相的较量。

且不论这次官司谁输谁赢,希望不会扼杀媒体同仁们追求真理正义的胆量,不管对方多强大依然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让真相曝露在阳光中,毕竟世界太需要需要说真话的人了。

大家好,我是金融街侦探创始人之一李晓晔,也就是这个问题里提到的80后财经女记者。

需要说明的是,我以前干过10多年的财经调查记者,但是现在已经不是记者了,而是一位新媒体内容创业者。阿里起诉的金融街侦探是我们公司运营的一个微信公众号。这次官司的起因,还要说到去年8月8日,锤子科技的投资人郑刚发布了一则朋友圈,提到阿里巴巴答应投资锤子科技后来又不投了,拖了大半年,差点拖死锤子科技一事。

就郑刚朋友圈提到的这种承诺投资没有兑现,给创业项目带来负面影响的情况,金融街侦探的小编们又搜集到无界传媒和封面新闻等案例。小编们分工进行了多方求证,包括搜集了央广网等权威媒体对于阿里要投资这些项目的报道,核对了三个项目工商注册资料股东变化情况、股权质押情况,还分别和三个项目的相关人士进行核实,最后也正面向阿里求证,在核实确定了三个项目均为阿里有投资承诺没兑现的情况,将上述求证的过程都写入了稿件中。尽到了媒体应有的核实、求证的义务。

稿件刊发后,阿里巴巴方面并没有就稿件内容本身与我方进行任何沟通,而是整个公关团队将矛头对准了我,直接在朋友圈和群里开骂:

个人认为阿里的做法还是非常值得称道的。尽管不了解内情,但每个人都有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而阿里很好地行使了这一权利,是遵循法治的正当表现。

一是就阿里来说,财大气粗,掌握很多资源,乃至很多公共资源。联想到以往阿里打假以及维权的方式,均是先搜集证据,再与有关部门合作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起诉尽管不一定就是对的,但对与错交由法院评判,仅这样一种做法,就是一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表现。从这一角度看,阿里毫无疑问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毕竟,阿里没有运用自身在业界、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蛮横地直接对记者或报社施压,也没有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阿里选择的是诉讼,就表明要以平等的地位与对方进行对话,因为民事诉讼的本质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诉讼活动。

可以说,阿里给大家上了一堂很好的法治课。

二是从记者来说。新闻真实是媒体报道的一项基本原则,从业者的良知要求记者必须要如实报道,而不能为了赚取眼球、为了流量、为了谋利而置良知于不顾。如果记者自信做到了这一点,就应当从容应诉,毕竟被起诉不意味着一定会败诉。

但如果记者是为了赚取眼球而进行不实报道,误导公众,那么,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净化市场环境,一定是大快人心的。

财经自媒体这个江湖鱼龙混杂,有独立评论人,也有做命题作文的,更多是标题党。这位80后女记者属于哪一拨不得而知。可自媒体也是媒体,只要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调查为手段,文责自负,无论惹了谁都不必担心。若是随意评论,捕风捉影,惹上官司也就不能怪别人了。所谓无冕之王并无法外象牙塔庇护,好自为之吧。

双十一将至,腾讯系关联电商平台联合起诉天猫“二选一”规则,谁会胜诉?

腾讯系关联电商平台(京东、唯品会、拼多多)联合起诉天猫平台“二选一”规则,无论谁胜诉,这四家都是最后赢家。

每到双11来临,都会出现这样的新闻——某某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商家“二选一”。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二选一的具体意思,但首席体验观还是想翻译成通俗点的话来说出来。

先简单说一下背景:

看到索赔数额——10亿元人民币,各位有什么感觉?

再看各大媒体的报道:

背景说完了,怎么样,是不是想关注一下到底谁会获胜?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二选一”早已成为双十一的标配。

应该说,每年双11之前,就会有着关于“二选一”的战争,到底谁胜了我们都不记得了,依然是马太效应——强者恒强。但是,这些打官司的电商平台甚至参与的商家在打官司过程中,品牌的不断曝光,以及更多民众的关注度增加,都带来了网络流量,于是,双11又一次促进了产品销量。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内容,主题是《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这个裁决裁定,是最高法院驳回阿里对于京东起诉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事的管辖权异议的上诉。

这是个什么情况呢?说来还真是挺费口舌的。

众所周知,今年618前后,部分商家遭遇京东阿里“二选一”,选择在京东撤店或者不参加京东618,只参加天猫618,这样的情况,在业内其实已经见怪不怪,每年618和双11大促,都会有“二选一”的事情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阿里被投资者起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阿里被投资者起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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