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有以下五个步骤:
1、项目申报单位向能评机构提出合理的用能评估申请,并向节能评估机构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节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2、能评机构根据相关政策组织专家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能评报告书或能评报告表,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节能法规政策、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能耗水平情况、节能设计规范性、单项节能工程情况等内容。
3、项目单位持节能评估报告到节能主管部门报审,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表》。
节能评估审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哪一级审批(核准、备案)、哪一级审查的原则实施。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按国家、省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区级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区节能主管部门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呈报申请书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三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四是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五是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评估报告进行研讨论证,形成专家意见作为能评审查的重要依据。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一是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二是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三是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四是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5、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报告书后5个工作日内、收节能评报告表3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包括以下步骤:
项目申报单位向能评机构提出合理的用能评估申请,并向节能评估机构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节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能评机构根据相关政策组织专家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能评报告书或能评报告表,并出具评估意见。
项目单位持节能评估报告到节能主管部门报审,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评估报告进行研讨论证,形成专家意见作为能评审查的重要依据。
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1、负责全区全社会各项节能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监测标准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标准。
3、受节能主管部门的委托,制订全市节能管理、能源审计、节能监督、节能监测、节能检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4、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验收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
5、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能源统计报表的报送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督导。
6、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全区重点用能单位以及项目企业能源管理统计培训、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发改委做好节能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
8、负责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资格认定、管理等工作。
9、负责政府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组织工作。
10、负责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处罚违法用能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