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系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系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名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
证明上用中英文写着企业名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投资行业等信息,落款日期是2013年10月1日,落款处盖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红章。这张看似寻常的证明,因其右上角标有“No.000001”的编号,而具有特殊历史意义。
外资进入国内企业账户需要遵循当地政策法规,在与国内企业签订合同后,外资企业需要向中国银行指定的账户汇款,或通过股东直接注资等方式实现资金进入国内企业账户。
同时,外资企业还需要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外汇核准手续和外汇结算操作。
另外,在资金进入国内企业账户后,外资企业还需要向相关税务机构申报纳税和进行备案登记等后续操作。
1、报批《项目申请报告》,外商投资项目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确立为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外投资者在向政府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之前,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对项目进行核准。
部分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可按国家规定将《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它有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材料直接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2、名称核准登记,《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向工商部门申请对拟设立的企业核准名称。
3、报批企业合同、章程,领取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项目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和经工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或部分非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经工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后,将合同、章程等有关资料文件,按照审批权限报商务部门审批。
领取批准证书前,应持商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领取《企业组织机构赋码通知单》。
4、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在领取批准证书后30日内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注:《公司法》规定,公司自批准设立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设立登记。“三资法”规定自领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三资法”的规定。
目前海关企业备案已实现“全程网办”,新企业注册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资料。有两种办理方式:
一是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证合一”渠道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注册备案,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即可完成企业备案,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办理。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者是IE10及以上版本,登录单一窗口官网(
http://www.singlewindow.cn),点击立即注册→企业用户注册→无卡用户。输入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管理员账号信息,完成注册。注册后,再次登陆“单一窗口”首页,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后,点击中央“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申请,输入企业相关信息,页面底端点击保存,进行下一步→录入出资者信息(外资企业必填,其他企业选填)→下一步→报关人员录入(根据企业需要可选填,可不填写)→下一步。企业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然后点击申报。
三是通过“互联网+海关”(网址:
https://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注意事项:企业信息务必完整并真实有效,尤其是注册海关、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海关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须保证正确,区分数字“0”和字母“O”的输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系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系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