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修改后的《细则》共七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
一是优化主动终止挂牌条件和程序。在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全国股转公司允许挂牌公司主动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不合理且拒不改正等不符合主动终止挂牌条件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驳回其主动终止挂牌申请。同时,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主动终止挂牌中关于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要求,仅需由主办券商出具持续督导专项意见。
二是完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和要求。新增四大类12种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坚决出清劣质公司,健全市场自净功能。具体包括:信息披露不可信、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是健全投资者保护措施。在主动摘牌过程中,要求挂牌公司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办券商须就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对精选层公司和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实行网络投票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机制。
四是明确终止挂牌后续安排。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全国股转公司鼓励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后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或转让。同时,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终止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设立摘牌证券服务专区,为其提供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