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收到股东投资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收到股东投资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公司收到投资款的账务处理可分为几种情况,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就是借记资产,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只是资产科目用什么,实收资本什么时候才能计入等,会有些许差异。一般来说,公司收到别人投资款,做会计分录要看情况:
①最简单的情况就是,收到现金投资款,那么公司在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后,即可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②如果投资款超过了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那么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例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a投资人和b投资人各自投入50万。随后,b投资人又投入50万,那么综合的入账分录可如下:
借:银行存款150万
贷:实收资本100万
贷:资本公积50万
③在投资人投入款项,公司验资之前,那么该笔款项应该计入在其他应付款里,验资之后转为实收资本:
a.公司收到款项时
问:我公司的老板让我入股,与其他股东共同经营这家公司。我就交了6万元给公司,王老板以公司名义给我出具了6万元入资款的收条,收条上写的是“投资款”。我交钱后公司未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至今也未分红、未开过股东会,后来该公司关门歇业。请问律师:我还能要回6万元投资款吗? 答:该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该款的性质,如是借款,则属于您对公司的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索;如是股东出资,那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股东出资后不能随意退股只能转让的规定,该款较难要回。 至于到底属于哪种性质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
1、从形式上看,是否办理工商变更、股东名册的变更:投资者对公司出资,直接引起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根据《公司法》,增资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持报告及相关文件到工商局变更增资手续。另外,公司内部的股东名册也应对此作相应的记载。如果股东名册和工商变更均未办理,则您的股资款应属于借款。
2、从实质上看,您是否实际享有股权权利:虽然未办理工商变更和股东名册的变更,如果投资人对公司行使过股东权利,如收取过红利,实际参与过公司的经营决策,则可认定为股东出资。您未分红,也未参与过决策,此款应为借款性质。 所以综上所述,您的6万元投资款属于借款,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您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收到股东投资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收到股东投资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