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12月13日的.49点到年3月15日最低的.30点,上证指数三个月内下跌了近700点。距离年初的.91点仅一步之遥,不是股灾,而是比股灾好。
A股近期的走势,严重违背了证监会年初的“稳健”初衷。市场近期形成杀多走势,下行动能不断加大。现在市场上有2亿中小投资者,97%的散户没有做空对冲机制。深陷其中的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账户缩水。严重伤害了散户投资者。仓位较浅的投资者只能被动跟随下跌,避免跌入更深的深渊。
有媒体评论称,此次断崖式暴跌是境外投资者做空A股、资金不断北上流出造成的。事实上,这是低估了中国资本的力量。其根本原因在于,为了防止外资占中国资本的便宜,资本市场主动压缩泡沫。所以,涨了就暂停交易自省,没人关心跌了多少。给投资者的印象可以下降,但不能上升。这不是幻想吗?自欺欺人的主张。
A股市场主要机构资金持有股指期货。最初的目的是稳定市场、对冲风险、平衡市场。合理合法的做空无可厚非,但也不排除会有恶意做空机构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些恶意做空者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受到破产的惩罚。确保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海上暂停捕鱼,渔网受到限制。A股市场不应该只是一个融资、赚钱的地方。快速扩张将严重危害市场生态平衡。不能只注重融资功能,不注重投资功能。让广大投资者有一个生存的空间。
监管机构必须严格限制做空机构,放慢IPO速度,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来保护证券投资。给股市一些喘息的空间。
超卖后,本周周三连续利好。这是在政策利好刺激下的见底回升。我们希望市场能够真正法制化、市场化。
先大量买入股票,拉高股价,制造股市繁荣的假象。时机成熟时,大量出售股票赚钱后离开。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恶意卖空是违法的,中国股市机制还不健全。防止此类卖空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恶意做空”股票或股市进行市场操纵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刑事责任、监禁。
行政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非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三十万元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操纵证券市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强加的;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罚款。处1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可以根据《证券市场禁止进入规定》的规定,宣告相关人员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并可以宣告相关人员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参照本规定禁止进入期货市场。
民事责任
虽然《条例》没有对操纵市场引起的民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但从《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出发,因行为人操纵市场的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投资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要求赔偿的权利。短期内,投资者寻求民事救济仍将面临一些实际障碍。不过,随着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力度的加大,期货市场投资者索赔的新问题也有望通过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得到解决。解决。
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独或者串通,集中资金优势、股权优势、仓位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共同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
串通他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行买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
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设立该罪以来,虽未广泛适用,但曾发生过赵某操纵股票交易价格、丁某某等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朱某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王某某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等案件。证券市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诸多影响较大的案件绝非无牙纸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