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公理财自有资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对公理财自有资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将公司资金以他人名以理财构成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部门领导是你的顶头上司,为了不失去工作你不敢罪。只能听之任之。但是领导如果真的被查出来利用公款理财为自己谋取私利,你肯定是脱不了干系的。做为出纳,负责单位公款的支出和管理,出现问题一样会承担相关责任的。你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还真不好办?做为财务人员,你的行为肯定是知法犯法的。最好是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检举揭发财务经理的所作所为,不要顾虑她有什幺后台。在当前国家反腐倡廉的高压下,谁也不敢和不会包庇和保护她的。这样才是正确和长久的办法。以免日后自己因为她而受到牵连,甚至法律法规的处罚。如果实在不想那幺做,银行存款理财产品都会有凭据的,你可以保留下来。如果保留不了原始单据,可以拍照取证。做到明细账清。就是将来追查下来,也能保证自己的清白,罪责可能会小一点。实在不行,就另谋高就,在这种领导手低下,早晚会出事的。
这个问题有点大。第一,你的个人账户怎么会有公款?第二,你单位走账为什么走个人账户?第三,你是私企还是国企?还是集体企业?第四,你领导是单位一把手还是主管领导?第五,你单位财务制度是如何规定资金支出的?有你这样的出纳,何愁你单位不风清气正啊!
谢邀
大家现在可能对理财这个词定义的不一样,如果理财定位所有的的投资产品,那么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目前市面上主流的理财公司有如下三种银行理财、基金公司、P2P平台
这个肯定是不行的,先不说银行的牌照多难拿,就是想让银行卖自己公司的理财产品,这个都是层层选拔了
答案是不能。
首先,根本就没有“理财公司”这一说,市面上你能找到XX理财公司的?并不能,你能看到的(咱说的是正规公司),是XX投资公司、XX咨询公司、XX管理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小额贷款公司等等,你就是找不到叫XX理财公司的。
其次,为什么找不到XX理财公司,因为理财包含的意思很广,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说理财其实有三层含义,狭义的说是银行理财,广义的说是各种投资包括股票、债券、保险、房产、各种项目等等,或者更广一些说是管理资产或得财富自由的规划方式,所以从企业命名角度就不会批准个人成立理财公司。
最后,唯一能叫理财公司的是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按照《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各商业银行纷纷成立理财子公司,这不就在昨天,中国建行银行、中国银行两家设立理财子公司获得银保监会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信理财),这可能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叫XX理财的公司,这还得说公司名称以监管核准为准,而个人,是没有机会成立理财子公司的。
综上所述,个人是不能成立理财公司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明白银行和资管的关系。
一定程度上,资管与银行是互为支撑的。
前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银行的主要业务模式是揽储与放贷。但是,在实际中,一方面受资本金、贷款额度、国家宏观调控等约束,银行并不能自由的向愿意承担高息的企业进行放贷(比如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过剩产能行业等),导致有钱放不出去;另一方面放贷必然会产生不良贷款,如果不良率过高,将影响银行的放贷额度及发展,需要适当的将不良资产进行转移,通常的操作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出表”,即将不良资产包装一下“卖”出去,当然,这个卖只是形式上的而已。
与此同时,资管机构由于受政策限制较少,可以相对自由的发放贷款、向企业提供融资。但是,其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仅可以向部分合格投资者募集,因此资金有限。
银行有资金不能放,资管能放贷没资金,于是银行逐渐将自己的资产托付给资管机构,由其按银行的指令进行管理,从而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了解完这些,银行和资管的区别也就显而易见了:
一是业务模式不同。银行主要是揽储、放贷,资管仅是对受托资产进行管理,且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二是所受约束不同。银行受到的监管最为严格,资管相对宽松。
至于是否需要区隔,答案是肯定的,不然也不会有资管新规及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办法的出台了。因为,资管与银行勾结的结果只能是前几年的高杠杆、高风险、高乱象。
银行是以自己的名义,负债吸收来存款,再以自己的名义,放贷款经营。资管产品,资金的所有权是委托人,管理人在合同约定下只有投资管理权,这实现了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银行,是非专户管理,吸收存款和放贷款,并非一一对应,意义匹配,是整体管理,算大帐。但资产负债关系的承担者是银行。资管产品,是专户关系,专有合同契约约束,管理人主要不承担是否损失风险,投入管理能力,并就取得的成果进行约定的分配,打破刚性兑付,说的就是资管产品。
只要保证手续合法,就受法律保护。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收益既有可以计量的,也有不可计量的。精神收益、实际收益、货币收益是收益的三种形态。传统会计学与经济学的解释存在明显的差异。会计学上的收益概念称为会计收益。根据传统观点,会计收益是指来自企业期间交易的已实现收入和相应费用之间的差额。
长期以来,对收益的解释,传统会计学与经济学存在明显的差异。正确揭示其含义,并且完善传统会计收益理论,对准确评价企业整体收益水平非常重要。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有多缺钱才要想到从员工处融资。从恒大、x航员工参与公司理财项目看,感觉风险确实不低。公司处于扩张初期,还能分一杯羹。至于后期参与的,做好长期讨要的准备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公理财自有资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公理财自有资金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