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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app漏洞,最新理财漏洞

Time:2024-06-06 09:21:23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理财app漏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理财app漏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理财是骗人的?

理财的目的是好的是在原有的基础之上盈利,比如定期存款,购买国债,买保险股票等,可是许多人不了解其中的操作步骤和风险性,就盲目理财所以很容易到头来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理财app漏洞,最新理财漏洞

好多人把炒股当成是理财的唯一途径,他们也许知道会有风险可是每个人想的都是自己可以更好的规避风险获取高额的利润,风险视之如无物一般。没有炒股经验,也没有分析人士的指导,凭着茫然的冲劲买进卖出就非常容易亏损了。就会有上当的感觉。

投资有风险,我们需要谨慎的理财,不可以盲目冒进,到时候哭的都没有眼泪。

领牛股的骗子是这样骗人的

但凡说不分成不卖软件纯散户交流的或让加什么人可免费领取牛股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阴谋,他们骗人的步骤是:先在群里发几条貌似专业的评论,涨了说涨的原因跌了说跌的理由,大家试想股价已经涨上来了,对没有提前建仓的人来说有意义吗?反之假若股价已经暴跌,对于没有提前卖出去的人来说讲下跌的原因有意义吗?而一些长期亏损的股民却把这些所谓的专家当作最后的一根生命稻草,真是可悲。等到一些人在群里向他们咨询手里的股票时,就说明陆续有人相信他们了也就是慢慢进入圈套了,他们会让你进入一个聊天室比如,呱呱财经,51视频 等,给你讲股票知识如何选牛股并且免费发送指标总之一切都是免费的,让你感到好像遇到了高手而且是高手中的雷锋,对他深信不疑,这时第二步骗局开始了,他们会说炒股赚钱很难,有一个更容易赚钱的市场,就是现货原油,白银,大宗商品等交易,而且是交易时间长,可做多可做空,而且有老师带着,让人感觉钱特别好赚,只要你信了就等于你已经进入了他们的圈套,你开了户投入资金,就是你噩梦的开始,会让你血本无归... ...

理财要看是什么类型的。

保险型:骗钱的,打个比方说,你每年拿5万,交10年,因为你投保是长期的按同期银行最高利率算,到期继续,等几十年你绝对比保险拿的多,钱还在自己手上。保险有个最无耻的条案,分红也好,收益也好都不保底,宣传的多少,最后绝对还要打跳楼折。

银行型:反正长期的也就几年,比保险靠谱些,本人买的短期没买过长期的,就不多说了。

小额贷款类型的公司本人不敢碰,理由聪明人都知道

因为被骗的多了呗。初级理财买买货币基金、国债、银行理财就行了,没啥风险。中级理财玩玩债券,定投指数基金等等,长线没啥风险。高级理财择时在各种投资品里来回折腾,注意安全边际不加杠杠不全仓,就不会有啥大问题。

我很赞同的一句话“牛耕田一辈子,没有一块田是牛的!上班打工一辈子,没有一份事业是自己的!这个社会,勤奋的双脚,永远赶不上智慧的大脑!做对事赢一局,跟对人赢一生!

为什么呢?那就是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了他的命运!不否认一些国人很爱投机,总想着一日暴富,所以才导致了他被骗!一个人的欲望越大,那么他被骗的几率就越高!

但是,更不否认的一件事就是偏偏有一些人投机,却赚了大钱,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是吧,其实不然,投机往往参杂着许多未知的危险,也许你不知道的是他失败了很多次,才成功一次。

我欣赏用头脑去赚钱的人,前提是不违法,我也反感不思进取的人,绝对不会和他做朋友。

回归正题吧,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理财可以赚钱,原因只有一个,被骗怕了,可能是亲身经历,也可能是道听途说,听的多了自然而然也就相信了,这就是国人的从众心理。

其实理财项目还是有许多的,为什么有些人会被骗,我前面已经说过了,那么高回报低风险的项目有没有?答案是也有的,只是一个陌生人给你介绍一个理财项目你会相信吗,显然不太容易,还有你身边的圈子,决定了你的收入!

关键还是营销模式和产品的安全性。在一般老百姓眼里理财是相对收益稳定的产品,只要你投入亏损的概率很小,几乎很多人误认为一定能赚,哪怕比银行利息稍高一些也是赚。可是现实中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风险管理的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产品到期后往往是亏损的,这与投资人当初的投资意愿是相悖的,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理财产品是骗人的一说。

加之一些没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的引导,利用传销式的营销模式,给投资人带来了不好的印象。

金融理财App出故障,男子获利1125万因盗窃罪获刑11年,你怎么看?

法律要旨: 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但可以依法争取减刑

叶某一审被认定盗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一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罪与非罪问题,即叶某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问题,二是量刑轻重问题,即一审判处叶某判处有期十一年是否量刑过重问题。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有人认为叶某的行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没有实施盗窃行为,属于民事上的不当得利。个人认为,人民法院认定叶某行为构成盗窃罪无可厚非。因为依据我国《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盗窃罪。而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一千元以上即属于数额较大情形,达到入刑标准。

就本案而言,叶某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争议的焦点在于app系统故障是叶某实施涉案行为的诱因,在此情形下,叶某是否应当为该系统故障引发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个人认为,盗窃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其立法的目的在于打击严重的以不诚信行为。在本案中,叶某利用系统故障,反复存储,并将系统错划的资金擅自处分,在这个过程中,该资金属于系统平台的运营资金,该资金并未因系统故障而转由叶某占有,换句话说,叶某处分的是他人的资金,且这种处分被未经过资金管理者的同意,符合盗窃的构成要件。至于系统故障,仅仅是对其量刑的考量因素,并不影响对其盗窃行为的定性。

关于量刑问题。首先,依据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即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情形,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说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讲,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是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基于自由裁量权作出的法定刑范围内较轻的量刑,本身并无不合法之处。但从情理上讲,可能部分网友会觉得仍然量刑畸重。对于这种观点,作为法律人,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也可以争取。毕竟我国《刑法》也规定了特殊减刑制度,即虽然不具有法定减刑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之下量刑。而这一规则在早前的许霆案中已有运用,许霆案基于该规则,量刑由最初的无期改为五年有期徒刑。本案与许霆案有相似之处,可以参考,可以争取,但鉴于本案涉案金额远远超过许霆案涉案金额,故最终结果还有待二审法院的最终裁判结果。

回答过类似的问题。

法律的条款懒得说了,用非法的手段,故意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就是盗窃罪。

明明是系统漏洞,怎么就是盗窃呢?

当事人抓住这一点不放,总是觉得自己没偷,觉得冤枉。

很多人也矫情,说这是因为系统漏洞造成的,叶某没有去偷钱,也没有主动攻击App系统。只能算不当得利,不应该算盗窃。

我们来打个比方,这就好比银行钱库的墙破了个洞,你不小心靠在墙根休息,一沓钱就掉出来了。于是,你靠一下,掉一堆,靠一下,掉一堆。

拿个口袋装回家,警察自然要来抓你。

你还说,这是墙破了造成的吗?墙也不是你砸的吗?这样打比方,就很清楚了吧。

主观故意,非法占有。性质就定了。

至于上诉,也只能从量刑的角度去争取宽大一些了。

此事件中,叶榅飞发现系统漏洞后,并没有浅尝辄止,而是被贪念俘获。

转账次数过多,达到350次,说明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的意识。而数额上,金额过大,达到1125万,已经达到重刑的条件。在平台不知道的情况下,主观有意识的利用系统漏洞非法占有平台方钱财,被判定盗窃罪并不为过,如此巨大的金额11年有期徒刑也比较合适。

相信下面的话题你在很多地方看到过:

储户存钱一万元,只入账9900,离柜台银行不再负责。

储户取9000,银行给了一万,银行要追回。

使用ATM存款时,钱被吞,卡也被吞,打电话,需要至少三五个工作日处理。

如果打电话说ATM出了故障,一直往外吐钱,银行工作人员几分钟就能到。

最终的结果,就等明天开庭后的判决了。

社长了解到,当事人已经委托律师上诉,明天上午就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年6月4日,叶榅飞在使用中国平安旗下平安付移动支付客户端“壹钱包”时发现,存入的钱被退回银行卡内,但软件上的账户余额却相应增加。

壹钱包官网界面

在该故障尚未解决的8天时间里,叶榅飞重复了350余次“充值”操作,使得该账户增加了1125.63万元。平安付公司知道后当然选择报案,随后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叶榅飞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一审判决之后,叶榅飞的辩护律师吴绍平在接受AI财经社采访时表示,将为他进行无罪辩护,“公司自己的过错不能推到公民身上,更不能以牺牲公民自由的方式来换取,这是很不公平的。”

而对于叶榅飞案是以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来定性,也引起了不少法律人士的讨论。奉贤区法院认定是刑事案件,在吴绍平看来,这只是常规的民事纠纷。也有一些了解案情的法律人士认为,当事人理应能够通过“资金转入后原路退回,花漾卡余额却显示转入成功”判断出App系统存在故障。

单就从社长个人角度来看,叶榅飞作为一名成年人,8天时间里重复350余次“充值”操作,最后使得账户增加了上千万元,恐怕很难说在这个事情中完全没有责任。只是最后应该如何量刑,最终审判的结果如何,这都得等到明天开庭之后,法院来进行判决了。

有句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在社长看来,碰到类似的事情主动告知银行方为义举。如果真的发现了这样的漏洞,最起码的一条底线也应该是不主动利用而让自己获得不应得的“回报”。同时,也希望银行能提高相关的安全性能,毕竟最终损害的多是储户的辛苦钱。

符合定罪标准,但有些过重了。

《盗窃罪》第264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事务部 沙立星律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理财app漏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理财app漏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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