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理财小组的职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理财小组的职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部、监察部《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全面查帐核据,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对有疑问的帐据,请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进行解释说明。到户核对债权债务帐目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要汇总理财结果,形成民主理财小结。民主理财组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上报,并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答村民村务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一、村民村务监督小组是群众性民主监督组织,受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双重领导,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1、镇党委对村民村务监督小组主要是思想政治上的领导和组织建设上的指导;2、村党支部负责指导村民村务监督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 村民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成员5人,设村务监督小组组长1人,下设纪检监察组、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组、服务考评组。村民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义务制。
三、村民村务监督小组列席村级组织联席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的1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开支计划,应当事前征求村务监督小组意见,经村务监督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村财务账目的公开,须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统一向村民公布。
五、村民村务监督小组应接受群众的社会评价,50%以上村民认为不称职的或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请求的,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罢免。
六、 村民村务监督小组实行集体监督权,各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监督活动。村民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一事一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村党支部同意可不定期召开会议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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