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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理财代言人,p2p理财品牌代言人

Time:2024-08-02 02:15:22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p2p理财代言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p2p理财代言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P2P暴雷,专家教授明星代言费、媒体广告费应退还吗?

P2P平台爆雷后,大部分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只有少部分被认定是集资诈骗。而平台一旦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出借人就等于参与了非法集资,只能主张退回本金,利息是要扣除的。而平台的员工也同样是参与了非法集资,工资、奖金和提成将作为非法所得而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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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为暴雷平台代言的专家、教授和明星,以及为平台做广告的媒体,他们的代言和广告,也应当是参与了非法集资,他们收取的代言费和广告费,也应该作为非法所得予以退还才是。

但是到现在为止,好像没有哪个为暴雷平台代言的专家、教授和明星,以及做广告的媒体,被执法机关判定要退还代言费和广告费。

普通投资者一定要吸取教训,远离P2P,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高息,还是老老实实把钱存在银行吧。

这些P2P平台,100%取得各种审查、执照、牌照、许可、网上备案等的,100%是合法、合规才能开张营业、经营的。

但所有暴雷、出事和老板玩跑路、失踪、潜逃的平台,损失的100%由100%无任何过错、无任何违规、违法、犯罪的出借人来承担所有的损失!正如一只只无辜的羊糕,被宰杀掉的原因,正因为你是无辜的羊糕!

所有钱的流向、去处,都有银行网络流程的和记录、记载的,每一笔钱(理论上 —— 否则,P2P不会在中国出现)都能找到接受这笔钱的最终“庄家”,可 钱就是不会回到出借人手里!而出借人却被冠上了投资人、非法集资人等毫不相干的头衔,也被郭大人安上了与这些平台老板几乎同罪、同责的名头。

在这一场场“争食”、“抢食”、瓜分出借人钱财的盛大宴会上,这些制作广告的公司、播放广告的媒介平台、广告代言人等等,不管你们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是知情的还是不知情的,反正都分得了一杯羹,都吃进了肚子里!有知觉的诸位,还纠结什么他们该不该、要不要吐不吐出这些钱来,而是关心、关注他们该承担什么责任了!

如何评价「趣店」的赴美上市和罗敏的「回应一切」?「趣店」到底是家怎样的公司?

趣店的前身是面向大学生分期付款购物的平台“趣分期”,为全国各地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服务,后来趣分期转型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专注为5亿非信用卡人群提供金融科技服务,升级为趣店。

趣店集团是面向5亿非信用卡人群的金融科技公司。趣店集团成立于2014年3月,前身为“

趣分期

”。趣店集团依托统一且独特的风控和大数据体系,同时与国内多家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合作,能够多维度、全方位识别用户信息。 2017年10月18日,趣店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QD”。IPO(首次公开招股)发行价定为每股24美元。

趣店,创业很成功,但是品牌这回是臭了。而公关呢,实在是一错再错。

昨天,看到我尊敬的程苓峰老师发了一个队趣店CEO罗敏的对话,《趣店罗敏回应一切》。

其中,罗敏对最近趣店的各种负面进行了回复。

有趣店的投资人如此评论:罗敏足够坦诚,回应一切,中国年轻人的创业榜样!

我看完了对话,实在是痛惜和遗憾。趣店的公关是体育老师教的吗?在恶化舆论的道路上一错再错,生生地将罗敏送到了和薛之谦一样的绝境。

线上高利贷公司,马爸爸在支付宝上给了他一个入口,然后就膨胀了。你也可以把它看成是支付宝APP上的一个高利贷功能,马爸爸怕吃相难看但又不想错过,投的个手套马甲。哪天政策风向有变,随时就成弃子,如果不变,马云也就坐享其成了


不知道趣店的商业模式是不是有问题,但有一点可以确认,趣店确实是个不太诚实的公司。

在趣店上市之前,曾宣称已经全部停止校园贷业务。但此前,新京报寻找中国创客的一篇调查报道很明确地揭露出,端口并没有完全停掉,在校园内,普通学生只要向所谓的中介支付手续费,就可以从趣店端口上借出钱。

这说明什么?(1)趣店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彻底断绝校园贷。只要在平台借钱,公司就能获取手续费和利息,所以,对于这种中介和这样的后门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2)这家公司的风控有大漏洞。如果是一家真的靠谱的公司,中介是不应该存在的,这样的漏洞也是一定要补上的。否则有一天危机爆发,这些都是坏账,会成为压死骆驼的稻草。

如果再细细想一想,这些中介都是些什么人?是的,趣店的正式员工可能是不太会耍流氓暴力催债,但中介呢?如果大学生还不起钱,这些中介还会是活雷锋,客客气气地说送你们算了?

罗敏今天的回应一切为什么反而会引发下一轮反弹?因为大家都不傻,知道下面是怎么回事。所谓的回应一切,根本就是回避关键问题,来混淆一切。

趣店这种模式放在美国或许是没问题的,因为美国的公众有完善的金融信用素质,社会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信用借款是非常普通的日常消费理财行为,公司也会在这种氛围之下有所收敛。

但在国内,这些公司就变身作恶型公司了,因为国内正常的有收入能力的人一般是不会轻易向这些公司借款,所以,他们只能去引诱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这些人,要么是不谙世事的年轻人,要么是亲朋好友都不再资助的老赖,而借给这些人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为,为了弥补高风险,他们只能选择高利率和暴力催收,继而陷入恶性循环。

既然已经赴美上市了,一家上市公司应该对公众负责,应该主动改善这个循环,跳出这个陷阱,而不是用谎言来欲盖弥彰。敢在大伙面前公然撒谎,这就是一家公司的价值观出现了严重问题,这样的公司,反正我是不会同情的。

感谢邀请!趣店是在2016年7月7月,由趣分期品牌战略升级为趣店的。

趣店主要提供分期购物,现金借贷消费,一秒取现,趣特卖充值等服务。

趣店有覆盖全国300+城市,是一家为更多的年轻人提供便捷,安全,快速的手机移动分期购物体验的公司!

抓获90多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7个亿,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店涉嫌诈骗,解约道歉是否等于担责?

明星代言的东西我从来不买.1 代言者自己不会使用,她(他)们只对代言费感兴趣。2 经代言的产品价位虚高,消费者多掏几倍的钱为明星埋单。3 产品与明星没有毛关系,强拉硬拽皆为利来。4 我买不起,最重要是我买不起。

我说实话,代言这种事情板子打在代言明星身上不太合适。

因为明星不是有关部门,明星只能查一查这个品牌以及商家是否合法注册和登记了。

难道明星还要去做代言商品的背景调查吗?

明星在背景调查方面比有关部门还要专业吗?

以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为例,这家奶茶公司2013年就已经成立了,马伊琍代言时茶芝兰已经运营了7年时间,这七年时间里并没有任何负面新闻。

明星代言的商家涉嫌诈骗,明星是否要担责任,现在这个争议很大!我个人的理解是,明星如果和商家同流合污共同实施诈骗,那么肯定要担当责任。但如果明星尽了自己代言以及相应的商家核查、监督等义务,不用担责任,但有义务协助调查以及协助各方挽回消费者的损失!

在这些事件上,最大的责任人是自己!就是赔钱以及被诈骗的人。虽然这话有些没有同情心,但是实际情况不是如此吗?大家想想我们普通人被骗的经历,大多时候是由于人们本能的贪图高利息,高收益,高回报所致,当然还有很多是没有仔细了解,充分考察就下定决心做的事情,比如随意加盟别人的店导致亏损等等。当然,有些商家确实很黑,做得也很隐蔽,普通投资者和消费者根本不清楚人家有猫腻,这种被骗,亏损是情有可原的。

对于明星而言,具体咱们不了解情况,其实容易也不容易。因为明星有了名,就有了流量,商家利用明星们的流量来获客,获得利润,所以理论上“帮凶”上是有明星的参与的。但是明星也不容易,以为对于企业来说,其经营以及经营过程中的行为,明星是一无所知的,即便是有监督,也可能不知道具体的实情。

对于明星代言来说,获取代言费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商家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无论明星们是否尽职,都应该追回代言费作为赃款,用于受害者的退赔。至于是否应该有连带责任,我认为两面看待,如果明星是和商家“同流合污”,那么连带责任毋庸置疑。而如果仅是代言,也有一定的尽职调查等,则只应该退回代言费,也有义务协助各方解决问题;

此外,尽管同情消费者,但消费者就没有责任吗,真的有。加盟一个项目是否经过了详细的考察,或者仅是因为明星代言或者排队人多就妄下结论?参加一个投资理财,是否只看到了它的过往收益和高额的利息,而忘记了它的风险?过去多少项目的失败,多少P2P惨痛教训,大家还没清醒吗?

谁都不容易,但是不容易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每一个社会的参与者,都应该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类似问题才会少之又少。

大家认为呢?

奶茶店涉嫌诈骗与代言的产品行为无关。不构成诈骗主体的同案犯。但马伊琍的名人效应对诈骗主体的诈骗行为有一定程度的诱因。虽然没有因果关系,知情之后,解约道歉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但解约道歉不属于担责,如果马伊琍明知道对方在涉嫌诈骗,而依然持续代言,就是助纣为虐,也就成了被持续实施诈骗的原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任何协议必须建立在主体人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协议才有法律效力。

解约道歉是为了撇开责任,不是担责。一个品牌为什么会找名人代言,是看重这个代言人的公众影响力!公众为什么认可这个品牌,也是因为这个代言人的公众影响力!所以这个代言人影响力直接决定了受害范围的大小。

代言人代言品牌起码应做到以下几点,才能对得起公众对她的信任。

第一、深入了解这个品牌,对品牌文化,公司机制,公司运作,公司规模,发展前景都要了如指掌。

第二、涉及食品方面的,应要掌握真实的国家质检方面的报告。

第三、在签约合同后,也应对公司后续情况做到及时了解,信息畅通。

第四、既代言则要担责,你收了代言费,相当于拿了工资,你就要对工作中造成的损失负责。

出现这样的纰漏,谁也不愿意看到,但公众大都是因为代言人的影响力才做出后续的投资,这部分损失谁来承担?我们都是普通人,投的都是血汗钱。代言人解约是代言人自己的工作事宜,给公众道歉并不能让公众的损失减少,所以道歉不等同于担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p2p理财代言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p2p理财代言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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