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内部存货交易的抵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内部存货交易的抵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并报表中抵消内部交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内部交易的购买方当期全部实现对外销售,此时梳理清楚合并前母公司与子公司发生内部交易时的业务处理,分析母公司、子公司第二笔分录业务属于对外交易,不能抵销.所以,合并之后只能将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销.
2、内部交易的购买方当期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此时首先梳理合并前母子公司的交易,然后用整个集团视角分析,实际上只是商品存放地点发生变动,并没有真正实现对企业集团外的销售.
因此,合并时应当将销售企业已经确认的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销.同时,购买企业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价值包含销售企业实现的销售毛利即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也应予以抵销.
3、内部交易的购买方当期部分实现对外销售部分未实现销售形成期末存货,此时:
内部销售存货,购进方也作为存货核算,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有关存货的抵消分录。
1,第一年,按内部不含增值税售价,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按年末结余内部购进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毛利,借:营业成本,贷:存货。
2,第二年,抄上年末抵销分录,但是注意调整报表项目,借: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营业成本。
按当年新发生内部交易的不含增值税售价,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
年末按结余的内部交易存货(包括上年的)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毛利,借:营业成本,贷:存货。
这个范围很大,原则就是只要站在集团整体角度来看,不存在的内部交易都应抵消。比较常见的一般包括:相关资产的内部交易,比如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等的交易。以及由此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的抵消。
另外就是一方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出租给另一方,把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转换分录,公允价值的变动,支付的租金分录,少计提的折旧费用等都需要抵消。
把AB公司看做一个整体,存货未销售至第三方前,成本应该以6计算
2009年,A公司结转存货6,营业收入10-6=4,B公司确认存货10,营业收入0;合并报表存货4,营业收入0。显然A+B多出了4存货和4营业收入
抵消分录
借 营业收入 4
贷 存货 4
2010年,A公司无业务,B公司结转存货10,营业成本10;合并报表结转存货6,营业成本6。A+B比合并报表多出了营业成本4,同时多结转了存货4。
抵消分录
借 存货 4
贷 营业成本 4
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2009年的抵消分录到了2010年,需要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
当存在跨年的情况下,在一月份的时候,存货有一部分的值是去年的,有一部分的值是今年的,如果还是按照原本的抵消分录取设置
借:营业收入(销售方本年累计数)
贷:营业成本(差额)
贷:存货(期末数)(这里的存货包含了本年+去年)
的话,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去年的存货应该抵消的应该是去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而如果仅仅只是通过上述公式的话,到时候去年的存货就会抵消的是今年对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值就会不对。
因此一般跨年的时候,有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即存货当年没有完全卖掉的情况下,一般设置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取去年为实现内部交易的存货的值)
借:营业收入(取当年的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倒挤差额)
贷:存货 (取存货期末余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内部存货交易的抵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内部存货交易的抵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