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股票交易价格优先选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股票交易价格优先选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价格优先原则。
比如买入指令同时达到卖方价格时,报出价格高的会比价格低的优先成交。
用在集合竞价时更容易理解。比如集合竞价成交价位10.00元,在3分钟内,不管什么时间委托买入,如果一方是委托10元买入,而另一方最后几秒委托而报价为10.01,最终成交10元。这种情况下就是后面委托的价高者先成交,如果集合竞价委卖股数不够,那么同是10元的委托则按照时间顺序,后面就无法成交了。
不会优先,是按照j竞价成交。(1)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在有交易时间不能委托,再说只会价格的排序,在网上交易就有这个优势,你可以任意选/在股票交易中买一价是指当前挂在最高的买入该股票的价位,买二价是指仅次于买一价的买入价位,如此类推...,同样卖一价是指当前挂在最高的卖出该股票的价位,卖二价是指仅次于卖一价的卖出价位,如此类推...,一般想即时成交的话,买入时挂卖一价,卖出时挂买入一价,这样较容易成交,当然这种情况是在股市行情比较平稳时的操作,在股市行情比较激烈上下浮动时,选一容易交易成功,不能因小失大.看情况而定吧。
先后顺序: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托买卖股票的具体方式有: 当面委托 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 电话委托 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电报或信件委托 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
指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比如一支股票的一档买单11.5元,二档买单11.4元,这时候你委托11元卖出,那你的股票优先和最高价11.5元成交,然后和11.4元成交,而不是直接按照11元卖了。同理,如果委托11元买入,而委托卖单有10.5元、10.4元,那优先按照最低价10.4元成交。
本方最优价格委托是指投资者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本方队列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扩展资料:
本方最优价格委托的注意事项:
1、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委托,无需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按对手方申报队列顺序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进行逐笔配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票交易价格优先选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票交易价格优先选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