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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链接没有眼睛男子嫖娼,难道花钱后防人说姑娘不值定价脸面扫地。处理方式:钱送头条罚款有警方收,①听男子妻意见,②也可听男子母亲意见,结果更精彩!众师们戏半场合理![大笑][大笑][大笑]
哈哈哈哈哈,真是人间头等大笑话,首先他不懂法,他报警也是一起处罚,卖淫嫖娼都属犯法,他们有违公序良俗,都要一起受到罚款和拘留!
卖淫女是心丑人丑,而干的事更丑,而嫖娼的男人是思想丑,没道德底线,心灵也丑,背叛家庭,背叛婚姻,所以,大哥不说二哥,他们一定会被拘留罚款处理!
谢谢邀请:
男子嫖娼时嫌卖淫女太丑,要求退还嫖资并选择报警,该如何处理?
选择报警,等于小偷打官司一一输定了,是最愚蠢的办法!
不管谁遇到这种事情,如果选择报警,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因为只要发生以金钱为目的的性关系,都属于卖淫嫖娼,双方都会受到治安处罚,只是罚多罚少的事情,少说也的500元。
即便是没有发生实质上的关系,最轻也属于是“有偿陪侍”了,也就是说治安罚款500元,我认为还是不要采取报警的办法,最好私下解决,这种事情是见不得阳光的。
正好有一个典故
张某,酒后去娱乐场所寻欢作乐,以100元钱的价格成交,张某人事后认为不值100块钱,只给对方50元,女方一时冲动,选择了报警……
处理结果:
卖淫嫖娼定义:指不特定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认定要点:本案中男子与卖淫女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给付金钱,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女子太丑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根据上述要点男子构成嫖娼无疑,女子构成卖淫无疑。
处罚标准: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俩人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双双拘留吃牢饭10~15天,还可以并处罚款5000元。
男的酒后嫖娼,若两个人都同意,支付了嫖资,发生了关系,属于嫖娼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查处后,两个人会被拘留罚款的。
男的酒后嫖娼,女的嫌男的喝了酒,不想提供服务交易,男的强行来的话,违背了女的意愿,男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奸,得负刑事责任。
不管男的什么罪,什么处罚,女的从事的行业是卖淫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至少会拘留罚款。若是情节严重的,还涉嫌有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等,违反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面涉及到的罪名很多,正常的嫖娼,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是中间发生了其他故事情节,还会引起其他的罪刑,假如男的喝了酒,女的不同意,男的强来,有别人阻拦,打伤别人了,那男的就涉嫌强奸和故意伤害了。
这事,本来就是违法的事,喝酒了不让干,赶紧回家啥事也没有了,这一强来,等酒醒了,在监牢里哭吧。
还是别喝酒的好,喝了酒别干这样的事更好。
男子涉嫌构成强奸罪。
女子构成卖淫行为。
因为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行为,违反化相关规定,使用暴力的其他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涉嫌构成强奸罪。这里的女子虽然是卖淫女子,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业,但是卖淫女也是妇女,性权利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女子并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卖淫行为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女子同男子达成卖淫嫖娼的协议,女子反悔,未完成卖淫嫖娼活动,女子同样构成卖淫行为,情节轻微,可以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500元罚款。
以上仅供参考。
作为刑辩律师,笔者先讲述一个真实案例,权当抛砖引玉,希望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启发。
案情简介:
阿丙常年在建筑工地打工,由于远离妻儿,加之整日从事体力劳动,疲劳孤独寂寞,养成了他不修边幅、蓬头垢面、酒精麻醉的习惯,工友们戏称他为丐帮帮主。
一天下工,阿丙像平时一样吃饭喝酒🍶,在酒精麻醉下没有洗浴就直接躺下了,但是性欲大发,孤枕难眠,辗转反侧睡不着觉。
他起来用凉水洗了洗脸,之后穿上工作服在不远处的街边溜达,他知道那里有不少从事“特殊服务”的洗头房。
他看见一家洗头房粉红色的灯光亮着,充满了诱惑刺激,顾不上矜持,径直推门而入,把打扮妖艳、穿着性感的阿媚吓了一跳,因为阿丙浑身脏兮兮、蓬头垢面、一身臭汗,穿的提溜大褂,如同一个叫花子,阿媚还以为是一个疯子呢。
阿媚没等阿丙开口就冲着阿丙怒斥:“回去洗洗再来,一身臭汗,恶心!”
阿丙气不打一处来,反唇相讥:“装什么装,我有钱,你这开店做生意,还挑三拣四的?”
阿媚泼辣小嘴👄怒怼:“不洗澡就是不行,多少钱老娘都不做!”
我个人由于有十来年的德语系国家生活经历,我就从国内外两方面来说一下:“酒后嫖娼,女方拒绝服务,男方强来,犯什么罪?”。
先说明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妓女是否合法不论,妓女被强奸报警的概率很高。再有男子如果还能强行发生关系,就说明没有醉酒到失去控制身体能力。必须要对自己行为负责!
我生活的德语系国家是奥地利和德国,这两个国家妓女合法。所以男子嫖娼并不犯法,不过我在奥地利上学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男子醉酒状态下嫖娼是容易惹上麻烦的!当然没有禁止醉酒男子嫖娼。但是每年因为醉酒嫖娼引起的法律纠纷占妓女所有纠纷的一半以上。后来妓女在奥地利的劳工局注册的时候,甚至要求妓女尽量不给醉酒的人服务。其中就有男子醉酒后妓女拒绝服务,而男子强来的。当然妓女在德国和奥地利只要在劳工局注册就会受到保护。法律纠纷也是会告醉酒男性强奸。虽然醉酒强行发生关系,但强奸罪名成立的几率大。不过这类对妓女的侵犯,惩罚力度并不大。在国外一些体育明星甚至可以“私了”!
不过就算在妓女合法的国家,醉酒强行发生关系仍然会面临强奸指控!
在我国首先嫖娼违法,男女本身都会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因此会按卖淫嫖娼的处罚力度处罚。第二男子醉酒强行发生关系。这个也会被指控为强奸。毕竟是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这里女子犯的卖淫罪。男子犯的嫖娼加强奸的指控。
总之醉酒强行和妓女发生关系,将面临强奸的指控风险。至于是否犯卖淫嫖娼罪就看各国对于妓女是否合法。在妓女合法国家妓女是否有在劳工局注册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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