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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合法吗

Time:2024-07-21 11:58:01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要向银行贷款房贷,只有两个月的银行流水帐?可以贷吗?

什么样的银行流水才有效

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合法吗

所谓银行流水,即银行卡/存折的存取款对账单。不过话虽如此,并非任何银行流水都能被贷款机构认可,如信用卡流水就不能用来办理贷款,因为此类流水主要展示的是信用卡交易情况,即信用卡流水主要体现的是“支出”,而贷款机构要看的是“收入”。所以,有效的银行流水必须具备这三个条件:

1.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2.连续稳定;

3.月收入必须大于月还款额的2倍。

银行流水怎样打?有三种方式

打印银行流水的方式有三种:一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所属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的柜台打印;二是所属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的自助查询机打印;三是登录所属银行的个人网上银行打印。

但是要注意的是,不管通过哪种方式打印银行流水,都必须加盖银行鲜章,否则流水无效。

银行流水能否作假?风险高!

贷款机构要求提供的银行流水,主要是指银行代发工资流水,这让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人表示:很为难!这种情况下,一些人想到了提供假银行流水的“主意”,但这样做可行吗?

卖二手房,买家贷款还没下来,房已交买方使用,该怎么办?

只要不违规,贷款会下来的。既然已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按合同办事,不应悔约,悔约有经济代价的。更何况房价趋降,多让些便利,对方也不好意思悔约。不过要查一查贷款是否在审批中。

这个情况也有,相信是买家急着入住,央求卖房,处于人情,加上价格也合适,动了恻隐之心,给自己留下隐患!

其实这不是很大问题,找中介三方协商。会出现以下情况!

1.一般贷款没办下来,这是买家责任,中介没有核实清楚买家资质,为了成交匆忙逼定买卖双方签约!留下后遗症,常规合同里这属于买家违约,按规矩来说,你可以拿到违约金,但交易过程中,买家不会接触到定金,都在中介公司放着!可以向中介索要赔偿,拿回房本,协商买家搬家!

2.贷款办不下来,不知道你拿到首付款没有,一般确定买家贷款能办下来才交首付款给你的!但这时候你已经把房子交付了,赶紧向中介索取违约金(指买家放在中介的定金),逼迫买家离开!

3.二手房交易流程:签订三方居间协议-买家交定金到中介,卖家压房本到中介-买家去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申请通过,双方约定到房管局,买家交首付款给卖家,双方房产过户-等卖家收到尾款后,约定交房时间,完成水,电,气过户!交钥匙!

记住,无论买家怎样,千万按流程走,不违规,这样会避免很多麻烦!

顺祝顺利!


不知道你问的什么意思?如果你想问现在不想卖了涉不涉及违约的问题,违约与否在于你的合同约定,房子交易说到底是商品交易,一切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契约合同为准。如果属于违约,违约责任也是先根据合同约定的来看,没有约定的常规来说定金两倍,且要赔偿这段时间的房子的溢价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这个问题第一按合同约定办事,卖二手房一般都经中介找中介调和解决。卖主你把房钥匙都给买主了,卖房合同也签了大局己定,那么有些事情就要相亙理解宽容一下为好,万事和为贵。我相信买房者一定不是个骗子,理解万岁!谢邀敬礼!

到期借款转化为购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要终止借款合同,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关于这一点,最高法有指导意见: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通俗一点讲,就是说,是可以的,但必须要把借款的本金利息结算清楚,而且要排除非法利息合法化。就是说,要对账清楚,期限届满究竟本、息合计是多少,一定要确认清楚。

其次,商品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价格,要明确具体准备。

转化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需要具备,否则,影响合同的成立。

还有,借款本息与购房款的结算,要清楚具体明白。

借款本息结算清楚后,购房款要结算清楚;两项比较,多了怎么退,少了怎么补,要清清楚楚。

最后,商品房出卖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具备,这一点不容忽视。

就是说,作为拿商品房来抵偿借款本息的债务人,应当是开发商,要有商品房出卖人的主体资格,否则也影响合同的效力。这一点不容忽视哦。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房产证和公证书都有,对方买家贷款买房,还用重新换证再交易吗?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肯定要换的。虽然规定原房产证继续有效,但银行一般要求提供不动产证。

第一,需要重新明确产权。产权人之一已经过世,份额有法定继承权利人分享。

第二,做了公证,只代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第三,产权发生变动,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变更登记程序。也就是父母共有改为父亲单独所有的程序。

第四,父亲取得所有权证明,才方便转让。

理论上讲房产证过户给别人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产权人发生变化。需要审慎处之。

谢谢邀请。

继承获得的房屋需要换得新的房产证才能够进行交易。

公证书只能够证明其他的继承人已经放弃房屋的继承权。

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主义为准。如果不换证的话,那么从登记的角度来看,还属于原来的产权人。

买家需要办理贷款,那么买家的手续需要符合银行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房产证。

您好,这种情况公证手续都已经走完了,拿着公证书和大红本去房地局就可以换证,如果交易的话是必须换证的,继承流程就是换证以后才算完结,换证不影响交易,不是按照新的产权证日期计算税费的,是按照原始发证日期计算的,所以不用担心。

只有换证才是独立产权人,才能买卖过户交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再交易住房借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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