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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赔几十万(炒股赔了40万)

Time:2024-06-03 01:55:59 Read:911 作者:CEO

中国基金报记者颜颖

又一位证券从业者因炒股被罚!

炒股赔几十万(炒股赔了40万)

近日,证监会官网更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方正证券资管分公司证券投资部原投资经理、股票研究负责人孔某毅因违规买卖股票被证监会罚款。

查明,年4月至年5月,孔某毅利用其叔叔开立的个人账户交易股票133只,累计交易金额.43万元。然而并没有盈利,反而损失了元。也正是因为如此,证监会最终对他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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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量万,亏损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的禁令,已成为证券行业最广为人知的“规矩”,各前中后台部门都必须遵守。对于投资研究者来说,这条规则需要严格执行。然而,从业者往往会冒险。

为了逃避监管调查,不法炒股者往往避免使用自己的账户、手机号码、银行卡等信息。监管部门调查显示,孔某毅年2月使用其叔叔刘某宁在湘潭财新证券韶山中路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开户时留下的手机号码是其母亲的手机号码。

从资金来源看,自开户至最后交易日共转入该账户67.69万元。其中,20万元来自孔某乙母亲,37.69万元来自孔某乙,另有10万元来自孔某乙朋友的母亲。

对此,证监会根据孔某乙自述的下单手机号码、相关当事人描述、银证转账流程等证据,认定孔某乙于年4月8日至年3月19日期间,年3月30日至年5月20日,其控制使用“刘某宁”财新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相关利润归属于孔某乙。

上述期间,该账户共交易“中信证券”、“平安银行”等133只股票,累计买入成交额.56万元,累计卖出成交额.67万元,累计成交额成交额.43万元,累计亏损1.33万元。从交易数据来看,孔某义的下单较为频繁。

证监会指出,孔某毅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实际控制、利用“刘某宁”财新,违反了《证券法》禁止员工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证券账户。由于交易未盈利,证监会最终对孔某乙处以20万元罚款。

法律索引——

成为前款所列人员的,其原来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权益性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和出售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权益性证券。

八年后晋升为研究主任

与20万的罚款相比,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往往对职业生涯造成一定影响,更令人遗憾。

公开资料显示,孔某毅出生于年12月,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金融工程硕士学位。年7月加入某领先基金公司,历任国际投资部、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年1月,孔某毅加入民生证券证券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

年3月,孔某毅加入方正证券资产管理部,担任投资经理、股票研究总监。短短八年时间,他完成了从研究员到股票研究总监的晋升。

孔某乙在方正证券任职期间,管理过两个项目:“方正证券金港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都是公募转型的证券公司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年底,孔某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方正证券着手组建一支具有成熟经验的投资研究团队,并引入具有投资经验的研究带头人组建新的研究团队,对消费、科技等领域进行研究。和先进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已全面覆盖。我们还引进了经历过多轮牛熊轮、拥有10年以上公募投资研究经验的公募基金投资领军人物,打造出能够创造有竞争力的投资业绩、风格稳健、实践能力突出的公司。投资体系。

年5月,方正证券发布基金经理变更公告,以“个人原因”解除孔某毅上述两款产品基金经理职务。方正证券当时的公告显示,孔某毅卸任后继续在公司从事股权研究工作。此时,距离被监管调查账户的最后一次交易日仅剩两个多月的时间。

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已找不到孔某乙的证券行业信息。

年内多名修炼者被罚款

今年以来,行业内发生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处罚的案例。他们中不少人工作经验较长、职位较高,交易金额往往超过亿,违规形式也多种多样。

比如,今年6月,上海证监局对海通资管股权投资部原副总监刘某因非法股票交易七年予以处罚。刘先生累计交易金额146.82亿元,获利.87万元。监管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9亿元人民币,创下近年来个人罚款新纪录。

今年5月,广东证监局对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产管理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进行处罚。因周某新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交易金额为1.09亿元,最终被罚款、没收共计632.6万元。

此外,今年7月,陕西证监局对时任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某虎因违规股票交易予以处罚。引起关注的是,周某通过自己的账户、手机下单,这在以往案件中并不常见。

今年7月,担任长江证券承销商、保荐人、从事投行业务的金某向朋友建议购买某只“有重组可能”的股票,朋友帮他购买了部分股票。股票。这也被宁波证监局认定为构成“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没收其违法所得105万元,并罚款100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将“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写入证券法,主要的重要考虑是保障市场公平。证券从业人员可能掌握着普通投资者无法理解的未公开信息,并可能利用业务优势、信息优势甚至内幕信息参与股票交易。

对于利用他人账号、手机号码规避此类行为的,监管还将从手机IP、电脑IP、无线网络等多个方面进行查处。“练习者在河边行走时还需要避免弄湿鞋子。”

编辑:乔伊

基金公司总监“抄作业”式炒股被罚千万,该案件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普通人抄基金经理的“功课”就是通过季报抄一些笨拙的股票,信息非常滞后。大型基金公司的信息技术总监不仅可以复制所有“仓位”,还可以掌握实时数据。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总监蒋伟强利用其核心数据库账户权限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并将其与三个基金投资组合账户合并进行股票交易。不到四年时间,他交易了245只股票,获利575万元。然而,等待他的却是广西证监局的处罚。根据广西证监局12月24日发布的两份决定书,没收姜伟强违法所得575.29万元,并处罚款.88万元。他还被禁止进入市场10年。

利用职务之便复制基金经理“操作”,根据广西证监局12月24日公布的两项决定,年11月出生的姜伟强于年5月17日至4月22日期间担任大成基金,年信息技术总监。作为公司信息技术总监,蒋伟强拥有大成基金恒生系统核心数据库的账户权限。姜伟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账户权限,利用办公室台式电脑提取查看大成基金管理的三个投资组合账户的历史和实时交易数据,并获悉未公开信息。

年5月17日至年4月22日,蒋伟强利用其所知的未公开信息,操作大成基金管理的“郭墨祯”证券账户及上述三个投资组合账户,进行股票汇总和交易。不到四年的时间,“郭某真”的证券账户以同样的方式交易了245只股票,交易额6.69亿元,盈利575.29万元。被罚款700万元巨额,并被禁止上市10年。广西证监局通过相关系统操作日志、证券账户信息、银行账户资金流向、电脑和手机取证信息、基金公司相关文件、查询记录等证据,认定姜伟强的违法事实。

基金公司总监“抄作业”式炒股被罚千万,什么是“抄作业”式炒股呢?

股票的真正含义是公司通过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为企业筹集资金。换句话说,你买了他的股票,你就投资了这家公司。到了年底,如果公司盈利了,就会根据你购买的股票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给你一定的投资收益。复制股票意味着你购买股票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公司年底的分红。为了等待公司的销售额或其他业绩增加,股价就会上涨。因为业绩高意味着年底的分红可能会高,所以股东就会上去。

这时候如果你卖出股票,你就赢了中间价差。这是你对一般意义上的跟单的理解。每个人来到股市都是为了赚钱。然而,关于股票交易的书籍太多了,关于股票交易的理论也太多了。如果你今天学这个,明天再看那个,你所学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把股市的所有知识和理论比作一本书,那么大多数散户只会学到几个单词。初学者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念。炒股绝对是一件专业的事情。

听新闻、加股票、爬帖子、关注大V,对炒股帮助不大。每个刚接触股票的人基本上都经历过。主要是因为这家基金公司的董事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正是因为他获得了无人知道的信息,他才能赚取超过500万的利润。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资本市场投资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在掌握更多的信息后能够做出更全面的判断、更准确的判断,从而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更多的利润。收入。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出现损失是因为对这个市场不够了解。之所以被罚款万元以上,主要是因为违反了我国证券法,资本市场上没有任何信息可以直接披露。对于那些能够接触到八卦和准确信息的投资者来说,他们不能参与市场投资,否则就会扰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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