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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和认识

Time:2024-04-10 14:15:43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2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大部分亏损,为什么?

首先,你要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如果是浮动收益的产品面临亏损很正常。其次,要知道自己买的产品什么时候的净值是多少。

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和认识

再次,多关注财经事件和央行的动向,就会知道产品的收益走势。

有一点,很明确,不用承诺保本保值后,银行对理财产品的经营水平和责任心大打折扣,干好干坏,银行全无风险,只管抽水,坐收渔利,风险全部由客户买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出现负值就是明证!

我开始都在腾讯理财通理财,发现它利息越来越低,就转投银行理财,因为我的胆量有点小,投资非常谨慎,不会选择收益太高风险大的产品,虽然收益少点,但相对安全,从来没有亏损过。如果你想赚大钱,当然会承担一定亏损风险。

前段时间刷小红书,有网友买银行理财居然亏钱!某银行的理财产品当初许诺的年化收益是3%-8%,然而该名网友持有产品一年,竟然亏了5000元,欲哭无泪。

银行理财也会亏钱?

过去,我们买银行理财是这样的:许诺年化收益4%,时间到期,银行就把本金和利息还给咱们。然而,随着资管新规落地,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所有保本的理财产品已经退出江湖,现在的理财产品已经不保本不保息了。

过去,咱们买银行理财,只管收益,不管银行具体投资什么项目。事实上,当初银行同样可能亏损,只是银行有一个理财资金池,无论这笔投资亏钱还是赚钱,银行都会按照约定收益向投资人支付利息(有时候不得不从资金池拆东墙补西墙)。

最近我发现几笔银行理财产品不像以前那样收益高了,甚至有的本金都有些微损失,分析认为可能跟现在大环境不景气有关,因为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下滑,股市低迷。再就是国家资管新规,打破了刚性兑付,不再保底理财本金#

今年2月1日后公布过净值的银行理财产品共有23749只,其中今年出现亏损的有3027只,占比超过了10%。亏损最严重的产品,不到2个月的时间,亏了48.98%,差不多亏掉了一半,比公募一姐葛兰亏得还多。

亏损超过10%的有4只产品,超过2%的有261只产品。要知道,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人,大多数是希望获得稳定收益的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出现如此大的亏损,是多数人无法接受的。

  从产品类型上看,亏损严重的多为权益类产品(以投资股票或股票型、偏股型基金为主),很多还是投资海外股市的产品,风险等级是偏高的。

  但也有一些是稳健型产品,只不过产品的投资方向中,含有少量的权益类投资,在股市下跌的过程中,就这部分权益类资产的损失,就会导致整个产品的亏损。

如果在银行买的其他理财产品,比如保险,银行一点责任都不用管吗?

任何一只金融产品的销售,都有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销售协议,比如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的规章制度体现主要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只要银行合规销售,那么它就没有责任,反之相反。

而每个投资者都应当认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适合自身的理财产品,因为理财产品的风险投资者自担,特别是2020年底以后所有的资管类理财都必须实现净值化,不再保本和保收。

何为资管类理财?

资管类理财即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只扮演资产管理的角色,并不存在融资和担保的职能。简单来说,只要发行机构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相关协议(比如《受托管理合同》、《投资组合说明书》等)执行投资操作,不存在挪用和操纵等违规的行为,那么发行机构并不负有其他责任,所有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身承担。

目前存在很多理财产品,发行机构既是资产管理者,又提供融资和担保的职能,比如金融机构保本保收类理财产品,再比如不是资管类理财产品(借贷产品)的P2P理财。但2020年底以后,所有资管类理财产品回归到本质以后,它只有一个角色——资产管理。

发行机构与销售机构的关系

发行机构可以是销售机构本身,特别是银行理财,不能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销售,只能以银行的渠道销售。那么支付宝和微信等销售的银行产品怎么回事呢?其实它并不是代理销售,而是广告植入,投资者必须跳转网页开通对应的电子账户,而不是像购买基金一样由第三方销售机构代理客户开立对应的基金账户。

但是除了银行理财之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通常可以通过第三方代理销售(在对应发行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包括保险和证券理财产品在银行里销售。而这其中发行机构与销售机构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如同业务外包,并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比如一只基金可以在很多平台中代理销售。

销售机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销售机构只要遵从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销售协议便可,比如不能同业恶性竞争,销售费用不得低于销售协议规定的费用,包括不得低于成本等。除此之外(销售合规合法),销售机构便不存在其他责任,它本身不参与理财产品的管理和运营,盈利与亏损都由投资者自身承担。

当然喽,如果销售机构存在欺骗,比如存款存成保险,那么销售机构就存在一定的合规性问题,具有相应的销售责任。例如投资者能找到相应的证据,比如未在《风险提示函》中签字,而是销售人员代理签字,那么发生损失可以向销售机构索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理财财富管理的看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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